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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水利水电学校 关于贯彻落实 《浙江省水利厅惩治和预防腐败实施办法》 2005-2007 年工作方案 | 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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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,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,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意见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就贯彻落实《浙江省水利厅惩治和预防腐败实施办法》,制定本工作方案。 一、加强教育 (一)健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制度 2005 年:( 1 )修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、各党支部党员学习制度、科室教职工学习制度。(校党办) ( 2 )完善新任和转任重要岗位科级干部党风廉政谈话制度。(由校纪委牵头,监察室配合) ( 3 )完善纪委书记与中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。(校纪委牵头,监察室配合) 2006 年至 2007 年:( 1 )每年年初制定廉政教育的工作计划,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学校宣传教育的总体计划,作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、业余党校学员培训的重要内容。(校纪委牵头,监察室、党办、校办配合) ( 2 ) 完善党课教育制度,确保每年至少 1 次的党风廉政教育课。(校纪委牵头,党办、监察室配合) (二)重点抓好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 2005 年:( 1 )把《实施纲要》、《实施意见》、《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》等纳入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,组织 1-2 次专题学习,并进行交流讨论。(校党办牵头,监察室配合) 2005 年至 2007 年:( 1 )采取外请有关专家、学者来校进行辅导、讲座或走出去参观、考察等形式,加强对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。(校党办牵头,监察室配合) ( 2 )进一步巩固党员先进性教育取得的成果,树立学校勤政廉政的先进典型,在校园网上开辟“党员风采”栏目,宣传党员的先进事迹, 2005 年启动,逐步完善。结合水利系统的廉政勤政典型案例及腐败案例,进行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。(校党办牵头,监察室、各支部配合) 2006 年至 2007 年: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,每年为学校党员干部讲一次廉政党课或作一次反腐倡廉形势报告。(校纪委牵头,党办、监察室配合) (三)抓好教职工和学生的教育 2005 年至 2007 年:( 1 )在教职工中开展法制教育、廉洁自律教育、职业道德教育、师德师风教育。(校党办牵头,监察室配合) ( 2 )在校报、黑板报、宣传栏、校园网上设立党风廉政建设专栏,形成覆盖全校范围的反腐倡廉学习、宣传的多层次教育网络。(校监察室牵头,党办、团委、学生处配合) 2006 年至 2007 年:( 1 )以政治课为 载体,加强对学生廉政知识教育。(教务处牵头,监察室配合) ( 2 )以党课为 载体,加强对业余党校学生的廉政知识教育。(校党办牵头,监察室、学生处配合) 二、健全制度 (一)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 ( 1 ) 2006 年:完善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和程序、校长办公会议制度、校务会议制度。(校党办、校办) ( 2 ) 2006 年至 2007 年: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、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,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,认真执行党员组织发展工作有关规定。(校党办) (二)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2005 年至 2006 年:( 1 )认真落实收入申报制度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、述职述廉制度。(校纪委牵头,监察室、人事科配合) ( 2 )制订公务招待补充规定, 2005 年完成。(校办) 2006 年至 2007 年:( 1 )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新情况、新问题的研究,探索实行中层以上干部廉洁自律警示制度。深化 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建设。(校纪委牵头,监察室配合) ( 2 )探索建立廉政评价办法和廉洁从政行为的物质激励制度。(校纪委牵头,监察室、人事科配合) ( 3 )完善反腐败工作机制和制度。修订《关于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》, 2006 年底前完成;进一步完善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办法,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,健全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的责任制制度体系。(校纪委牵头,党办、人事科、监察室配合) ( 4 )探索建立学校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具体办法。(校纪委牵头,监察室、党办配合) (三)完善人、财、物和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2005 年:( 1 )修订和完善教职工工作考核制度。(校人事科) ( 2 )制订基建工程“联系单”管理办法。(筹建办牵头,财企科、监察室配合) 2006 至 2007 年:( 1 )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、财务审批制度。(校财企科) ( 2 )修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,完善大宗物资采购制度, 2006 年底前完成。(校总务处) ( 3 )加强公车管理,修订公车使用管理制度。(校总务处) ( 4 )修订完善图书、教材采购、验收、管理制度。(校教务处、图书馆、电大管理中心、培训中心) ( 5 )实验、实习仪器设备管理制度, 2006 年底前完成。(校教务处) 三、强化监督 (一)加强党内监督 2005 年至 2007 年:( 1 )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、党员权利保障条例,认真落实“三谈一述”制度。(校纪委牵头,党办、监察室配合) ( 2 )加强对中层以上干部的管理和监督。建立中层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,认真执行新任中层干部廉政谈话制度、干部诫勉谈话制度。每年开展 1 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及考核。(校纪委牵头,监察室、人事科配合) (二)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2005 年至 2007 年:认真执行校《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》,加强监督检查。探索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失策失察责任追究制度。(校人事科牵头,监察室配合) 2005 年至 2006 年:完善干部廉政考核及廉政档案制度建设,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“一票否决制”。(校纪委牵头,监察室、人事科配合) (三)完善校务公开,加强群众监督 2005 年至 2007 年:健全校务公开制度,明确公开范围、方法和程序, 2006 年修订《校务公开实施意见》。利用校园网、校刊、校报、宣传栏、简讯、通报会等各种形式向教职工和学生及时公布应公开的政务信息,接受群众的监督。(校办牵头,有关部门配合) ( 2 ) 2005 年至 2007 年:进一步完善教代会制度,充分发挥教代会作用。(校工会) (四)强化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2005 年至 2006 年:加强对新校建设招投标、施工、造价控制等的监督,组织开展检查。(校纪委牵头,监察室、财企科、筹建办配合) 2006 年至 2007 年:加强效能监察,每年组织开展对学校重要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,使学校颁发的制度切实得到贯彻落实。(校监察室牵头,有关部门配合) 四、深化改革 (一)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2006 年至 2007 年:建立干部任期制,完善辞职、辞退、免职、降职等有关规定。继续推进和完善民主推荐、民主测评、初始提名、差额考察、任前公示、竞争上岗等制度。建立干部能上能下、能进能出的有效机制。(校人事科牵头,监察室配合) (二)深化财务管理制度改革 2005 年至 2006 年:( 1 )完善基建财务管理制度,规范新校建设资金的审批权限、审批程序,加大对工程建设支付款的监控。(校财企科牵头,筹建办、监察室配合) ( 2 )坚持财务预决算向教代会报告制度。定期跟踪监督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,分析财务预算与实际执行的差异及原因,提出改进管理的措施和建议,保证预算执行的有效性。(校财企科) ( 3 )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,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。(校财企科) (三)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2005 年至 2006 年:认真执行和完善新校建设《重大事项汇报请示制度》、《基本建设合同签订程序》、《竣工验收制度》等规章制度。(校筹建办) 五、从严惩治 (一)抓重点环节,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2005 年至 2007 年:重点查处在招标投标、建设管理、质量监督、工程验收等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,严肃查处各类物资、书籍等采购环节中拿“回扣”、招生等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,严肃查处失职渎职、严重损害学校教职工和学生利益的案件。(校纪委牵头,监察室配合) (二)加强依法执纪及办案能力建设 2005 年至 2007 年:坚持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,对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纪违法行为,都必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。进一步完善办案程序,建立健全相关制度,把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到立案、调查、审理、处分、执行等各个环节。重视办案人员素质,加强业务培训,培养一支政治过硬、业务过关、法纪观念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。(校纪委牵头,监察室配合) (三)充分发挥查处案件的促防功能 2005 年至 2007 年:研究水利系统违法违纪案件的特点、规律,针对学校易发生的环节,提出防治的对策措施。(校纪委牵头,监察室配合) (四)切实查处党风廉政方面的突出问题 2005 年至 2007 年:针对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,每年要有计划、有重点地进行专项整治。对违反规定收送现金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、参加赌博等违纪行为,要严肃处理。(校纪委牵头,监察室配合) 发布日期:2006-6-2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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