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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成立学校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通知 浙水电党( 2006 ) 10 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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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处科室(中心): 为认真贯彻执行水利厅党组《关于印发(浙江省水利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)的通知》精神,做好我校治理商业贿赂工作,经研究决定成立学校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。具体成员名单如下: 组 长:陈长生 副组长:沈燕 成 员:金连根、陈玉阳、富丹华、孙蔚、朱兆平、 方捷、周大鸣、竺波、蒋国成、金永琪、沈艳秋、 汤建华。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监察室,沈燕兼任办公室主任。 2006 年 4 月 10 日 发布日期:2006-12-0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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