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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学院《贯彻落实〈浙江省水利厅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〉

2007年工作计划》的通知

 

各党总(直)支、院属各部门:

2007年是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的关键年,根据学院《贯彻落实〈浙江省水利厅惩治和预防腐败实施办法〉2005-2007年工作方案》,结合学院工作重点,现将2007年主要工作安排如下,请根据分工,认真组织实施。

一、加强教育

1、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学院宣传教育的总体计划,作为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、各党支部、部门、业余党校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。(组宣部牵头,纪检监察室配合)

2、请专家、学者来学院进行辅导、讲座,加强对党员、干部党风廉政教育、优良传统教育、职业道德教育、师德师风教育,提高思想道德修养,切实加强作风建设。(组宣部牵 头,纪检监察室配合)

3、利用校园网、院报等宣传媒体,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力度,编印廉政勤政先进事迹及腐败案例警示录等学习材料,进行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。(纪委、纪检监察室)

4、以政治课为载体,加强对学生廉政知识教育。以党课为载体,加强对业余党校学员的党风廉政知识教育。(基础部、组宣部牵头,纪检监察室、学生处配合)

二、健全制度

1、完善院长办公会议制度。(院办)

2、完善党委会议制度,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和程序。(党办)

3、完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例。(组宣部)

4、认真落实收入申报制度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,述职述廉制度。(纪委牵头,纪检监察室、人事处、相关部门配合)

5、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新情况、新问题的研究,探索中层以上干部廉洁自律警示制度。深化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建设。(纪委牵头,纪检监察室配合)

6、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,健全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的责任制度体系。修订《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》;制定2007年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。(纪委牵头,纪检监察室、党办配合)

7、修订财务管理制度、财务审批制度;制定院系二级财务管理相关制度。(财务处)

8、修订固定资产、设备管理制度。(总务基建处)

9、修订完善图书期刊采购、教材采购等管理制度。(教务处、图书信息中心、成教部、培训中心)

10、制定学院招生工作实施细则。(学生处)

三、强化监督

1、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、党员权利保障条例,认真落实“三述一谈”制度。(纪委牵头,党办、纪检监察室配合)

2、加强对中层以上干部的管理和监督。建立中层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,认真执行新任中层干部廉政谈话制度、干部诫勉谈话制度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及考核。(纪委牵头,纪检监察室、组宣部配合)

3、认真执行《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》,完善干部廉政考核及廉政档案制度建设,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“一票否决制”。(纪委牵头,纪检监察室、组宣部配合)

4、健全校务公开制度,明确公开范围、方法和程序,修订《校务公开实施意见》,及时向教职工和学生公布应公开的政务信息,接受群众的监督。(办公室牵头,有关部门配合)

5、加强对新校二期工程建设招投标、施工、造价控制等的监督检查。(纪委牵头,纪检监察室、财务处、总务基建处配合)

6、加强效能监察,组织开展对学校有关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。(纪委牵头,纪检监察室、有关部门配合)

四、深化改革

1、继续推进和完善民主推荐、民主测评、初始提名、差额考察、任前公示、竞争上岗等制度。完善干部能上能下、能进能出的有效机制。(组宣部牵头,纪检监察室配合)

2、坚持财务预决算向教代会报告制度。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,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。(财务处)

五、从严惩治

1、加大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工作力度,重点查处招标投标、建设管理、质量监督、工程验收、大宗物资采购、图书教材采购、招生、收费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,严肃查处失职渎职、严重损害教职工和学生利益的案件。(纪委牵头,纪检监察室配合)

2、研究水利系统违法违纪案件的特点、规律,针对易发生腐败的环节,提出防治对策措施。(纪委牵头,纪检监察室配合)

3、对违反规定收送现金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、参加赌博等违纪行为,进行严肃处理。(纪委牵头,纪检监察室配合)

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五日

发布日期:2007-6-18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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