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现在的位置: 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 >> 纪委监察>> 工作动态   
 

        举报信箱

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

 
举报投诉电话
纪委电话:83863036
 
 
 

关于印发《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(干校)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》的通知

 

同科党〔2011〕7号

 

关于印发《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(干校)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》的通知

各系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、院属各部门:

现将《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(干校)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》印发给你们,希认真贯彻执行。

 

2011年3月31日

 

主题词:纪检  领导  分工  通知

抄送:驻省水利厅纪检组,省教育纪工委。

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          2011年3月31日印发

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(干校)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

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、省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,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,促进学院改革和发展,根据全省水利厅系统、教育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,围绕学院中心工作,2011年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如下:

一、丁坚钢同志

(一)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。

(二)主管以下专项工作:

1.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,完善“三重一大”事项决策机制;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、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制度,推进党务公开工作。组宣部具体实施,党办、各系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、监察室等参与。

2.贯彻执行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,进一步促进各系民主决策、科学决策。各系党总支、各系具体实施,党办、组宣部参与。

3.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,建立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干部队伍;认真执行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、干部选拔任用四项制度,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。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,对重要岗位人员定期进行交流。抓好党员干部的党性党纪教育,组织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》等规定。组宣部具体实施,监察室、人事处等参与。

4.认真开展“创先争优”活动,切实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。加强领导干部勤政、廉政、善政建设,着力解决工作不实、干劲不足、执行不力、效率不高等问题。组宣部具体实施,院办、监察室等参与。

二、叶舟同志

(一)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。

(二)主管以下专项工作:

1.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,加强对独立法人单位的财务年度审计工作,开展离任法人经济审计;加大审计整改督查力度,注重审计结果的运用。财务审计处具体实施,人事处、监察室等参与。

2.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预决算,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和报销审批制度;规范学院的收费行为,禁止乱收费;落实“收支两条线”管理规定,深化清理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工作,建立预防控制机制;做好学院年度经费预、决算工作。勤俭节约,反对铺张浪费,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。财务审计处具体实施,科研设备处、院办、监察室、各系部等参与。

3. 加强教学检查、督导、评价体系建设,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。高职教育研究所具体实施,教务处、各系部等参与。

三、陈长生同志

对分管部门、单位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,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:

(一)严格执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政策的规定,实施“阳光招生”工程,规范学籍管理,完善就业工作机制。学生处具体实施,各系、监察室等参与。

(二)贯彻执行各类评奖评优管理等制度,加大对奖学金评比和助学金发放的监管力度。学生处具体实施,财务审计处、监察室、各系等参与。

(三)加强对全体学生的思想政治、法纪、廉洁教育工作。学工部、组宣部具体实施,各系部等参与。

(四)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,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,落实教代会制度,充分发挥教代会及代表的作用。工会具体实施,有关部门参与。

四、郑贞宝同志

对分管部门、单位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,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:

(一)加强科研项目立项审批、科技成果评奖的监督和管理工作,规范操作程序。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,落实科研项目和经费使用等管理制度;完善科研经费使用的报批程序,预防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行为。严防学术不端行为和学术腐败。科研设备处具体实施,教务处、财务审计处、监察室、各系部等参与。

(二)加强图书管理,完善图书采购制度,对图书采购金额达到规定限额的应实行公开招投标。图书信息中心具体实施,监察室、财务审计处等参与。

五、沈燕同志

对分管部门、单位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,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:

(一)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。严格执行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》。坚决执行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强调的“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,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,严禁编造、传播政治谣言,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,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”等“五个严禁”规定。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,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,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。纪委具体实施,监察室、组宣部、党办等参与。

(二)贯彻省水利厅、教育厅《惩治和预防腐败2008-2012年工作细则》,落实学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-2012年工作方案,制定年度工作计划。着力完善学院惩防体系,进一步增强防治腐败综合功能。深化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工作,着力抓好制度建设。纪委具体实施,监察室、院办等参与。

(三)严格依纪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。认真落实中纪委《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》和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》,严格办案程序,重视信访举报和案件管理工作,对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及时调查、核实和处理。纪委具体实施,监察室、有关部门参与。

(四)检查、监督制度执行情况,重点做好扩建工程前期项目设计招投标、大宗物资采购和图书资料、教材采购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;加强对各部门(单位)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。监察室具体实施,有关部门参与。

(五)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,进一步完善“三谈一述”制度建设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,坚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“一票否决制”。纪委具体实施,监察室、组宣部、党办等参与。

(六)协助党委做好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。(1)学习贯彻《廉政准则》,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。(2)深入开展反腐倡廉专题教育,教育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、地位观和利益观。(3)大力开展示范教育、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,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意识。(4)加强廉政文化建设,采取多种形式,积极营造廉政文化的气息。纪委具体实施,组宣部、党办、监察室等参与。

(七)倡导勤俭节约,反对铺张浪费。进一步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制度。办公室具体实施,财务审计处、监察室等参与。

(八)按照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信息公开要求,深化院务公开,落实院务公开制度,健全情况通报制度,及时公布信息,增强透明度。进一步完善学院规章制度,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,落实学院各项规定,确保政令畅通。办公室具体实施,监察室等参与。

六、金连根同志

对分管部门、单位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,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:

(一)加强继续教育管理,进一步健全继续教育有关规章制度。规范培训办班行为、手续和程序,严格执行教育部门、物价部门关于成人招生、收费标准等有关规定,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规定。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公务用车有关规定和规章制度。继续教育学院具体实施,财务审计处、监察室等参与。

(二)深入推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,不断完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和岗位聘任机制,规范进人用人程序,体现公平、公开原则。人事处具体实施,监察室等参与。

(三)加强职称评审和各类评优推先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,规范操作程序。加强对领导干部出国(境)活动的管理。人事处具体实施,办公室、监察室等参与。

七、吴宏平同志

对分管部门、单位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,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:

(一)加强对基建项目招投标的管理和监督,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,组织检查执行《招投标法》、《招投标管理条例》等工程建设各项规定情况。执行政府采购制度,落实省教育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高等学校小额采购管理的规定》,修订和完善采购管理办法。总务基建处具体实施,监察室、财务审计处等参与。

(二)加强公车管理,严格执行公车管理等有关规定,规范公务用车。认真执行省政府采购办规定的公车维修办法。加强医药用品购买及管理。完善物品使用、固定资产清算、报废和管理。加强国有资产管理。总务基建处具体实施,财务审计处、监察室等参与。

(三)加强后勤服务保障体系建设,完善管理制度。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,厉行节约,遏制浪费,落实经济责任制。对绿化、维护、租赁等服务设施、服务项目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,做到公平公正。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公务用车有关规定和规章制度。后勤服务中心具体实施,总务基建处、财务审计处、监察室等参与。

(四)加强对“平安校园”建设各项条例、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监督,落实突发事件发生的应急预案。保卫处具体实施,各部门参与。

(五)健全水利技术咨询服务等规章制度,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业务往来,严格执行财务规定和制度。加大教育力度,合法经营,廉洁自律,防止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。大禹公司具体实施,总务基建处、监察室、财务审计处等参与。

八、郭雪莽同志

对分管部门、单位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,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:

(一)加强教学管理,提高教学质量,完善教学管理各项制度。认真执行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,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制度;加强考纪考风建设,严惩考试舞弊行为。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严格执行教师业绩考核、评定工作等制度。加强教材管理,执行采购制度。教务处具体实施,高职教育研究所、各系部等参与。

(二)以课堂教学为载体,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,继续将廉洁教育引入思想政治教学课程,作为大学生思想道德和廉洁教育的重要内容。教务处、基础部具体实施,组宣部、监察室等参与。

(三)建立校企合作、工学结合等对外合作项目的规章制度。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和教学设施管理,严格执行政府部门采购审批等规定。对采购项目金额达到规定限额的应实行公开招投标。实训中心具体实施,教务处、财务审计处、监察室、各系部等参与。

 

 

发布日期:2011-04-06

 

  Copyright ©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网络中心